推动中国同中亚国家关系高水平发展(和音)******
中国同中亚五国实现“三个全覆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全覆盖、双边层面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全覆盖、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全覆盖,将为携手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注入重要动力
日前,习近平主席在人民大会堂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土库曼斯坦总统谢尔达尔·别尔德穆哈梅多夫举行会谈。两国元首宣布将中土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就推动构建中土命运共同体达成重要共识,并共同见证签署“一带一路”等领域合作文件。这标志着中国同中亚五国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全覆盖、双边层面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全覆盖、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全覆盖。
中土两国理念相通,目标相似,利益相连。在两国元首的战略引领下,中土各领域多层次交流合作取得丰硕成果,友好关系日益巩固。中土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持续深化全方位合作,推动构建中土命运共同体,将使两国关系在更高水平上向前发展。中土构建命运共同体是在彼此尊重、坦诚互信、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更好地深化互利合作、照顾彼此关切、巩固世代友好。双方要在彼此核心利益问题上相互支持,尊重各自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加快发展战略对接,充分发挥中土合作委员会等机制作用,不断拓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用实实在在的合作成果为两国关系提供支撑;深化执法安全、生物安全合作,共同打击“三股势力”,筑牢维护两国发展的安全屏障;加强各领域各层级交流,开展人文合作,深化人民感情,筑牢两国关系持续健康发展的民意和社会基础。这些有利于两国实现发展振兴,为两国人民创造更多福祉。
中土关系进一步提升,体现了中国同中亚国家关系的高水平发展。31年前,中国率先同中亚国家建交,开启了双方交往和合作的大门。31年来,双方走出了一条睦邻友好、合作共赢的新路,成为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典范。习近平主席去年1月在中国同中亚五国建交30周年视频峰会上指出:“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无论未来中国发展到什么程度,中国都始终是中亚国家值得信任和倚重的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好兄弟。”中国同中亚五国分别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在双边层面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有助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繁荣。作为中国同中亚国家开展合作的新机制,“中国+中亚五国”合作机制公开透明、互利共赢、平等互惠、务实管用,为深化中国同中亚国家全方位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办好首届“中国+中亚五国”峰会,将充分发挥元首外交引领作用,推动中国同中亚国家关系实现新发展,助力双方更好应对共同挑战。
中亚地区是“一带一路”的首倡之地。中国同中亚国家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在中亚地区开花结果,为地区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祉。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是世界上最长的天然气管道,截至2022年6月累计对华输气超4000亿立方米;乌兹别克斯坦“安格连—帕普”铁路隧道贯通,彻底改变了上千万人的出行方式;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与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成功建成,打开了中亚国家通向太平洋的大门;中吉乌公路正式通车,成为跨越高山、畅通无阻的国际运输大动脉……在“一带一路”倡议与中亚国家发展战略对接框架内,中国同中亚国家合作取得一系列历史性、标志性、突破性成就。双方继续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发展战略对接,将更好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人民福祉、睦邻互信。
亲望亲好,邻望邻好。中国坚持亲诚惠容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周边外交方针,深化同周边国家友好互信和利益融合。中国与中亚国家赓续友谊、推进合作,携手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必将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李松被“双开”******
黑龙江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李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跑官买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房产、股票;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办理银行贷款、发行融资理财产品、批准评估机构准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
李松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背组织原则,跑官买官,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为官不廉,以权谋私,将银行贷款资源作为中饱私囊、攫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松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松简历
李松,男,汉族,1968年6月生,湖北黄梅人,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6.07—1990.08 吉林财贸学院金融专业学习
1990.08—1995.01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科员
1995.01—1996.05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副科长
1996.05—1999.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办公室科长
1999.04—2000.08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营业室科长
2000.08—2003.07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信贷经营处科长
2003.07—2005.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2005.04—2006.07 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农垦支行行长
2006.07—2006.1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
2006.12—2008.1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2008.12—2009.01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2009.01—2013.04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
2013.04—2016.02 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6.02—2019.06 龙江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9.06—2022.05 龙江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
2022.05—2022.06 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2022.06—2022.07 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2.07 免职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